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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明:搭建桥梁创新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           ★★★ 【字体:
黄明:搭建桥梁创新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
来源:利民股票行情网  

   他建议,在海外资本市场冻结,国内政策不太鼓励我们的股权拿去海外的情况下,一定要在国内做的话,就一定要从法律体制,或者法律的合同保护方面创新。比如股东分成各种级别,不同级别有不同的权利等方面,我们法律得改革、得健全。而在改革比较慢的情况下,就要采取更接近市场的措施,对合同的执行方面不要过渡地依赖于法庭纠纷去裁决,而是通过合同、通过信托、通过质押等等方式,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这样,在改革上就把民间同中小企业的资金能量释放出来。

  关于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启示,黄明表示,不要放慢脚步发展我们的资本市场,只要不满足企业需求就要继续发展,同时要重视创新。

在今日举行的第七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康奈尔大学教授、长江商学院教授黄明表示,发展中小企业融资,应通过法律体系改革等制度体系的创新,帮助中小企业家和资本提供者搭建桥梁。

  黄明介绍了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的困境,并解释其原因。一方面,中小企业发展特点风险大,银行不太敢给他们贷款,因此全世界的高增长型的中小企业,往往它的融资是以股权为主要的融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开拓一个适合于中小企业创业型企业的融资股票市场,或者发展强大的私募股权融资市场。另一方面,给中小企业尤其是高增长型的企业融资,面临着一个巨大的信息不对称。

  对此,黄明指出,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通过主动参与或者通过法律体系的改革,在制度体系上创新帮助中小企业家和资本提供者搭建一个比较牢固的桥梁,而不是因为缺乏法律保护过了河就拆桥。中国这么多年一批优秀的中小企业,通过融资到海外上市,甚至在国内上市,往往背后都有国际的私募股权投资。国际私募股权投资敢投,是因为海外有保护合约的一套机制,而国内投资者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保护不敢投资。


作者: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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